关于印发《全市律师队伍“恪守职业道德
规范执业行为”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律党字【2020】9号
市律师行业各党组织,各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市律师队伍“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淄博市律师行业党委
2020年8月28日
全市律师队伍“恪守职业道德
规范执业行为”教育整顿实施方案
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孟凡亮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当事人钱财,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300万元,责令其退赔1200万元赃款。这是我市律师队伍中有史以来发生的一起最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给淄博律师队伍建设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为切实汲取孟凡亮案教训,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教育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增强法纪观念,严守职业操守,规范执业行为,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8月底至9月底。
三、方法步骤
这次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底):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开展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区县、各律师事务所要全部召开本单位的动员部署会,动员、组织全体律师以端正的姿态、主人翁的身份全员参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确实让全体律师认识到孟凡亮案对我市律师行业的严重危害性,把全体律师的思想统一到本次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上来。
第二阶段(9月10日前):专题学习。以律师事务所组织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报告、辅导、座谈等形式,组织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规范;以孟凡亮案为反面教材,开展教育整顿。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和“自选动作”,要做好学习讨论活动的记录,认真收集整理反映律师学有所得、学有所悟的学习体会。
第三阶段(9月20日前):查摆问题。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全体律师结合专题学习,针对近年来问政节目、上级巡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信访、投诉查处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尤其要结合孟凡亮案对我市律师行业的危害,进行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教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一)查摆政治意识存在的差距,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
查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作用好不好,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不强的问题;查摆思想政治工作是否有力,在履职中落实政治要求是否坚决的问题;查摆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治学习是否扎实有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是否到位问题;查摆是否迷信“法律万能论”,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不够坚定的问题,等等。
(二)查摆宗旨意识存在的差距,执业不诚信、不规范的问题。
查摆是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执业为民的理念问题;查摆是否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忽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不规范、不诚信的问题;查摆是否存在履行代理职责不尽责,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所代理案件不用心、与委托人沟通不到位的问题;查摆是否放松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学习、技能培训,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与人民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等等。
(三)查摆责任意识存在的差距,履职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查摆律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督职能是否到位问题,党员律师政治身份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充分问题;查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意识淡薄,对律师违规违法和违反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的行为不敢抓、不愿管,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查摆律师事务所管理层开拓意识不强,积极进取不足的问题,等等。
(四)查摆法纪意识存在的差距,遵规守纪不严的问题。
查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不强,是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执业中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违反《律师法》规定的8个“严禁”的行为,律师是否存在违反《律师法》规定的18个“严禁”的行为;查摆是否存在纪律松弛、作风涣散,不守时,不信守承诺的问题;查摆是否在履行重大敏感案件、涉黑恶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是否存在与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公职人员存在不规范关系,搞拉拉扯扯,甚至搞“利益输送”的问题,等等。
(五)查摆制度意识存在的差距,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问题。
查摆是否对《律师法》及律师管理法规、律师行业规范学习不够,不熟悉、不掌握的问题;查摆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建章立制工作不到位,制度规定存在盲区、断档,程序不严谨,长期不修订不完善的问题;查摆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一些规章制度空挂、空转,形同虚设,制度执行有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查摆是否存在律师对本律师事务所章程、管理制度学习不够,不了解、不熟悉、不自觉遵守的问题;重点查处律师私自收案收费,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甚至设立两套账目、私户公用等问题。
第四阶段(9月30日前):整改提高。各律师事务所要在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执业活动中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与当前正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及其他教育相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教育整顿活动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重在律师队伍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既要狠抓教育,又要弘扬正气、塑形象,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要务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要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讨论、认真查摆和整改问题。要认真解决影响依法规范执业的思想认识问题,确保教育整顿达到预期目的。
(三)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加强律师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教育整顿,要与律师管理体制的完善以及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等一系列律师工作有机结合,要与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及律师事务所考核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保证教育整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四)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中,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多媒体,做好对律师工作、律师作用的正面宣传。根据工作需要,择时宣传表彰一批在执业活动,特别是在诉讼活动中的律师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附:全市律师队伍“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全市律师队伍“恪守职业道德
规范执业行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长军 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副组长:
包西庆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徐文业 市律师协会会长
成 员:
李亚军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二级主任科员
李 浩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副科长
孙 霞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副科长
姜言波 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贾茂远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李 跃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 敏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成涛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曙光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晓武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 伟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褚文颖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西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具体负责全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