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8 星期六

我省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发布时间:2020-06-07 11:31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近日,根据人社部、司法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 和全国律协《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20〕6号)精神,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律师协会结合工作实际,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鲁司〔2020〕42号),就我省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进行了明确。


附件(Word):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docx

附件(PDF):(鲁司2020年4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pdf